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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群众不满意 追求群众更满意

来源:本站整理 | 点击: | 录入时间:2012/3/4

加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力度,2012年重点扶持建设1000所合格学校,使合格学校建设数量达2015年规划目标60%以上。

  加强公办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努力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2012年在全省新建200所农村公办幼儿园。推动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民办幼儿园发展,着力缓解“入园难”问题。

  解决群众不满意 追求群众更满意2012年3月3日,督促地方以县市区为单位普遍建立中小学生用车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使规范管理的学生用车能逐步覆盖需乘车上下学的中小学生。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省中小学生用车全部规范管理到位。

  着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培养与培训。为县以下农村小学公费定向培养1500名初中起点和500名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师,为县以下农村幼儿园公费定向培养500名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择优招聘5000名特岗教师,全面完成2012年“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分级分层对全省中小学老师和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每周期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培训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1500人,教师30000人。

  继续所有高等学校招生政策公开。大力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组织举办各类大中型、区域性、行业性专场招聘会20场以上,提供就业岗位信息高于上年。

  全面落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重点制度,强化教育收费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

  加大贫困生资助工作力度,确保普通高中受资助覆盖面达到在校生2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受资助覆盖面达到90%以上,大学生资助覆盖面达30%以上。

  监督电话:0731-84766241

  省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叫响“命案必破、必除、两抢必打、逃犯必抓”口号,全面加强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视频网等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在、队等基层单位设立调解室,推行社区驻区制,让更多回到民间,把管理服务触角延伸到城乡“神经末梢”,将社区警务室建成群众“口的”。

  开辟“绿色消防通道”,主动上门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对重点工程建设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竣工验收实行提前介入、上门服务,根据申请对住宅装修消防设计进行义务咨询和指导。

  设立“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专线,24小时受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对查处属实的举报投诉实行励。

  增设城区出国境证件受理点,推行出国境证件自助受理、网上预约服务,实行本省居民省内就近办理出国境证件,在全省县级以上机关为群众提供免费查询出入境记录服务。

  居民二代身份证换证周期缩短至10个工作日,开通人口与出入境部门办证短信提醒服务。

  在城区交通复杂段的中小学校设置“护学岗”,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申请摩托车行驶证、驾驶证可就近到具备条件的农村中队办理,推行汽车和摩托车带牌销售。

  丰富“湖南省总队”微博内容,及时发布况、交通管制信息、重大道交通管理政策及法律法规。

  监督电话:0731-84590999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全面落实社保补贴、就业岗位援助等就业扶持政策,确保城市中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无劳动收入、且家庭均处于失业状态的“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一人就业,做到“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清零一户”。

  确保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60岁以上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自主选择银行领取养老金。省本级实现网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办理。

  符合政策要求的全省职工医保住院报销80%,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70%,生育保险生孩子不花钱。城镇医疗保险全省联网,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开展就医“一”试点。

  公务员招考继续实行集中面试与现场全封闭管理,考官和考生实行双抽签分组,每名考生面试成绩通知单当场发给考生;市(州)面试考官实行异地交流。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院基本建设,努力提升调解仲裁服务社会的能力,依法按时结案率达到90%以上。

  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受理并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加强监督评议,省厅每年召开2次监督员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每年进行一次大型的调查,对机关作风进行评议。

  监督电话:0731-84900017

  省卫生厅

  全面推行参合农民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起付线外全报销的付费机制。

  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将肺癌、胃癌、血友病等30种重特大疾病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到80%。

  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报销。

  对农村五保户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农村孕产妇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全免费。

  3小时网站快速备案实施“工程”项目,为2.5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手术。

  实施“微笑工程”项目,为所有唇腭裂患者实施免费手术。

  在所有行政村卫生室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11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全面消除麻疹。

  在公立医院继续推行“无假日医院”、预约诊疗、诊疗服务“一”、同级医院之间和有条件的上下级医院之间检验及影像结果互认等便民惠民措施。

  监督电话:0731-84822019

  省国家税务局

  在办税服务厅、网站()及时公布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纳税人所有办税事项的内容、时限和办理地点,以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

  实行“一站式”服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所有涉税事项,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统一出件。

  简化涉税审批环节。依理行政许可,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纳税人涉税审批申请材料齐全、符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及时办结率100%;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准确率100%。

  实行查前告知制度。除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和专案稽查案件外,在实施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前要告知纳税人,避免多头重复安排内容相同的调查和检查事项。对评为A类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除举报、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3年内检查不超过一次。

  严格执行我省起征点标准,即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确保该项政策落到实处。

  畅通征纳沟通渠道,多途径了解纳税人的涉税,快速、有效地处理纳税人的投诉和举报,对违反廉政纪律以及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问题,一律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123660731-85558332

  省地方税务局

  整合湖南地税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资源,自觉“晒权”、“亮权”,全方位、多渠道公布涉及纳税益事项,及时更新公布涉税政策,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浏览、咨询、投诉举报等便民服务。

  梳理办税流程,规范涉税文书,推行同城通办、自助办税等服务方式,积极推行网上办税,努力打造方便实用的湖南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办税。

  对全系统所有办税服务厅进行第4次星级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全系统进行公布。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礼貌待人、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站式”等服务措施,开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办税服务“绿色通道”。

  全面落实中央出台的一揽子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和研究,有效发挥税收在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探索推广“税融通”服务经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办理税务登记核发税务登记证不再收取工本费。纳税人办理和变更税务登记,手续完备的,在受理当天办结。对由我局负责审批的符合国家政策的减免税申请,自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严格执行行政强制法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依法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打击偷逃税行为,公平、的税收秩序。

  监督电话:0731-88188730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实行“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允许各类创业主体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的行业和领域,允许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创办中小企业,允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利用原有经营场所、名称字号和前置许可文件转型升级设立公司。

  积极支持就业再就业,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和进城农民工、随军家属、刑释人员申请个体经营的,开辟“绿色通道”,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费用。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定形式的行政许可项目做到当场受理、当场登记;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说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和手续。

  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红盾护农、知识产权、打击传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整治虚假广告、打击霸王条款、清理无照经营等8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净化市场交易。

  加强消费工作,对各类消费者、举报、咨询做到当天登记,当天受理;对重大消费投诉的处理做到城区30分钟、农村2小时内赶到现场;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消费纠纷在5个工作日内调处;对案情复杂的消费纠纷在30个工作日内调处。所有举报在办结后1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通报办理情况和结果。

  年内在全省创建50个省级12315示范站点,努力形成覆盖城乡、整体联动、惠及群众的消费网络。

  监督电话:0731-85693037、85693200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18项行政审批事项简化为13项。规范办事程序,逐步推行网上审批,严格办结时限。

  实行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快递制度。根据用户需求,按照自愿原则将产品检验检测报告通过快递传送。缩短用户收达报告时间,并逐步向全省检测机构推行。

  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强化问题企业退出机制,依法吊销、撤销、注销严重违法和不能持续保持生产必备条件的企业生产许可证。严格监督抽查,不断提高生产加工者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控制水平。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提高生产加工者的违法成本。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及研判,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发挥社会力量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作用。努力良好公平的竞争秩序。加强对定量包装食品商品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净含量不合格等短斤少两行为。严格以烟花爆竹为重点的工业品和日常消费品的监管检测,实施全程实时监管,尽量不留死角和盲区,事故发生。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对电梯、自动扶梯等特种设备,省特检院将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做到台台排查,不留死角和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维修特种设备行为,及时有效处置举报和投诉。

  监督电话:123650731-89967107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为,有效解决非药品冒充药品、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利用虚假广告用药消费等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查处和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深入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瘦肉精”、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全面启动餐饮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餐饮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切实强化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对省内所有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企业实现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全程电子监管;对省内生产的所有基本药物实行全覆盖监督抽验;对省内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投标资质的审核实现“零差错”;对省内发现的基本药物质量安全问题做到立即查处、顶格处罚。

  持续抓好药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级试点工作,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定,落实分类监管措施,促进企业对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探索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信用体系构建,建立制度。

  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和基层社区,消除监管盲点;重点落实农村红白喜事聚餐备案登记制度,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科普宣传活动,推动乡镇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

  抓好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信息平台建设,开通专线电话。对人民群众的实名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

  监督电话:0731-88633372

  省局

  及时登记、受理、转办、交办群众来信,督促有权处理机关向来信人公开办理程序和办理结果。接受群众来电查询,查询电话:0731-82215413。

  加大市、县两级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建设力度,大力推行联合接访机制。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相关部门集中到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办公,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为群众反映提供方便快捷的渠道。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群众当家人办好每一件事,把群众来信当家书读好每一封信,把群众反映问题当家事解好每一道题,把工作当家业尽好每一份责。真正让群众话能说、苦能诉、难能解、气能消。

  在接待场所设立意见箱,发放《来访群众意见反馈表》,对工作人员进行评议,为群众监督创造条件。

  大力推动“事要解决”。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加大对久拖不办、久拖不决事件的督查力度,确保问题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解决。事项办结率达到90%以上。

  开展积案化解“百日会战”活动,重点推动领导接访、领导包案长效机制,对现有积案进行认真梳理,确保清仓见底,基本化解现有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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