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第五条:
依照法律、行规以及国家有关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需到省委宣传部办理开办相关栏目专项审批。开办本单位外新闻发布、转载类栏目。
出版社类栏目,开办新闻。需到省出版局办理开办相关栏目专项审批。
保健品的生产、销售等栏目,开办药品。需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开办相关栏目专项审批。
需到省教育厅办理开办相关栏目专项审批。开办教育网站、网校等教育信息栏目。
需到省电影电视局办理开办相关栏目专项审批。开办影视下载、转播、视频类栏目。
需到省文化厅办理开办相关栏目专项审批。开办游戏、演出剧、艺术品等其他文化类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等栏目。
请到当地省通信管理局办理开办相关栏目专项审批。开办经营性网站。
开办微博、微信、电子公告等互动性栏目需到省委宣传部办理开办相关栏目专项审批。
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电子公告服务。